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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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21:48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竞合的话一般就会依照比较重的罪名来进行处罚;但具体会按照哪个罪名一般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对于这两种罪在主观方面,行为人都是出于过失。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竞合会如何处罚?
会如何处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竞合犯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但是依照比较重的罪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罚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有哪些?
二者之间的区别表现在:
(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玩忽职守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而在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实施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两罪都是属于违反了我国的刑事责任,从而在处罚的上面也会有所不同,如果两种罪竞合的话,那么就会择一重罪来进行处罚,但如果犯罪人员存在的是国家的工作人员,那么在处理上面都会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