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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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0:59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应该以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上标注的时间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就应该写清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一、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怎么确定?
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标注的时间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在哪些情形下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不能附带任何的条件;
2、终止合同需要事实依据充分,法律依据适用准确;
3、终止形式为书面形式;
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员工对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年内,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等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仲裁时效,对员工是非常不利的。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要办理好工作的交接,同时公司应当一次性结算职工剩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