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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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6:56
法律主观:对于济南独生子女证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 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市属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对于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解除企业职工后顾之忧,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全面落实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 法规 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 伤残 、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