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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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14:59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老板辞退的,老板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本身就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双方任意一方都能随时随地终止用工关系。一、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没签劳动合同老板辞退怎么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没签劳动合同,老板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事实上,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当然不是由老板单方面做决定的,如果劳动者平均每天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这类用工关系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全日制用工关系中不签合同且违法辞退劳动者的,要支付的是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