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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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6:54
财产损害属于侵权之诉,当权利人的合法财产因行为人的过错受到损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行为人为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以达到行为人赔偿自己的损失的目的,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属于侵权之诉?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黎栋律师解答:
财产损害赔偿属于侵权之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侵权责任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是其本身的价值进行赔偿。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照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按全价计算。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黎栋律师解析:
侵权财产的赔偿范围的是: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黎栋律师简介
黎栋律师,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纠纷,损害赔偿,股权纠纷,公司法务,企业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婚姻,继承,投资纠纷。本律师将尽力维护受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