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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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5:26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立案标准是在法院发出执行的通知之后而故意隐藏或者是转移而拒不执行的;再者就是以暴力的的威胁的方式抗拒执行的;或者是其它妨害执法人员办理的严重情形。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内容?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64条和第77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杀害、重伤执行人员的,依照本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拒不执行就是属于在法院已经给出了结果而不履行的所实施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算是构成了我国的刑法,从而也妨碍了我国的公务,对于此行为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属于自己的责任就应该要履行,避免承担其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