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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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8:18
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股东要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公司名称,有全体股东共同认缴的出资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位,注册资本可以由股东自行协商。一、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三、有限公司的设立流程是什么?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开具银行询证函;
3、开立临时验资存款账户;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工商注册登记,申领营业执照;
6、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财务章;
7、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8、税务登记;
9、开立银行基本户;
10、纳税申报。
四、注册公司时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在设立有限公司之前,重要的就是先找到投资人,然后各位投资人确定注册资本的额度及各自的出资额,之后才要编制公司章程,解决公司的经营场所等问题。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还要到指定的地点去刻章,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