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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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0:09
监理单位肯定没有行政处罚权或其他的法定处罚权,能否依据合同约定授予监理单位一定的处罚权,要看相关方面(甲方、承包方、施工方、监理方等)的合同,一般说来,甲方与承包方、施工方订立了相关合同,甲方只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也不会构成直接的处罚,而监理单位发现问题也只能是反映给甲方让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很少约定由监理单位直接处罚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00:09
监理没有罚款的权利,如有问题,总监可以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总监可以责令局部或全部停工,拒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有政府主管部门解决,一旦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了,监理单位就没有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