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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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0:33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红星功勋荣誉章,简称红星勋章,是专为表彰军队离休干部的卓越贡献而设立的一种荣誉象征。其设立旨在提升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励他们在军队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并通过他们的事迹教育年轻一代增强国防意识,传承革命精神,培养尊敬革命先辈的社会风尚。
依据1988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中的条款,功勋荣誉章分为三级:红星功勋荣誉章(分为一级和二级)、独立功勋荣誉章以及胜利功勋荣誉章。这一决定在同年7月3日由邓小平发布并正式实施,授勋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于7月30日举行,表彰了包括肖劲光等人在内的众多功臣。
红星勋章分为一级和二级,两种勋章的直径均为40毫米,厚度2毫米。一级勋章的重量约为30.2克,由7K金8.6克、21.6克银制成,市场价值约为722元;二级勋章的重量约为29.5克,含有6K金7.2克和22.3克银,价值为619元。这些勋章承载着对功勋者的崇高敬意和历史记忆。
中国人民解放军红星功勋荣誉章,俗称红星勋章,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军队离休干部功勋荣誉章的一种。1988年“八·一”建军节前后开始授予。分一级和二级两等,均为金银合金制作,图案为红星和星火,象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农革命之火呈燎原之势。一级和二级红星勋章的直径都是40毫米,厚度为2毫米。1988年,全军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章的有835人,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章的有3721人。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人员,阅兵活动,观看 所在地区部队的军事演习,担任荣誉职务和领取定额荣誉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