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7:3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8:48
《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每月应出勤的天数,但规定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相关内容。根据法条,国家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八条)。
年工作日计算为250天(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具体为:全年365天减去104天的休息日和11天的法定节假日。月计薪天数则为21.75天,这是在全年工作日基础上除以12个月得出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如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有所不同(见第五段)。
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方面,计件工作的劳动者有相应定额和报酬标准(第三十七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并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具体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第四十八条)。
总的来说,《劳动法》关注的是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工资待遇,而不是直接规定每月出勤天数,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制度和假期安排来计算。有关更详细的信息,可参考百度百科的劳动法条文(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