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记,原来的户口本拿不出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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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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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12:17
再婚登记,原来的户口本拿不出来是无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建议公民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咨询能否使用户籍证明用于办理再婚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显示,公民无论办理初婚,再婚都必须提供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户口本原件才可以办理的,若公民前一段婚姻结束以后没有及时把户口迁移出来,应该及时带上原离婚证等资料到原户籍部门补办迁移手续回最初的户籍地。若公民无法及时办理到新的户口簿,可以到相关婚姻登记部门咨询使用户籍证明用于办理登记手续。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12:15
找前夫或者前妻要户口簿,如果前夫或者前妻不给,可以请求所在村居委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拿村居委调解不成的证明以及离婚证、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分户(领独立的户口簿)或者直接将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