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如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2:1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20:41
担保,是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或对外进行担保,但是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
网友咨询:
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如何?
律师解答:
分支机构是法人常设机构的一种,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的一种,但是分支机构的范围并不限于分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对分支机构担保效力的判断要看是否有授权,如果没有获得授权,则构成无权代理,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有授权,则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的思路处理。
律师补充:
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其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内开立保函,或者经有权从事担保业务的上级机构授权开立保函,金融机构或者其分支机构以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未经金融机构授权提供保函之外的担保,金融机构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金融机构授权的除外。
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担保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担保公司授权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