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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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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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2:55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网友咨询: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法院会在“实际停工之日”和“法院宣告破产之日”或其他合理时间中选择对劳动者更为有利的时间进行认定。
依照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