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子公司的部分股权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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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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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9 01:30
当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但保持控制权时,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为0。只有在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合并报表才会显示出投资收益。处理这类情况的关键在于理解合并报表的计算公式:[处置股权对价+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子公司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原持股比例-商誉+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原持股比例]。下面以一个具体例子来说明:
甲公司在第一年购买乙公司60%股份,初始投资600万元,乙公司净资产800万元。第一年末,甲处置50%股权,获得700万元,剩余10%股权公允价值140万元。计算过程中,合并报表需要减去商誉(120万元)和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的净利润、其他资本公积和综合收益的份额。
合并报表投资收益的计算为:(700+140) - (800+150+其他增加额)×60% - 120 + (其他增加额)×60% = 150万元。这里,"其他增加额"指的是资本公积和综合收益的增加。
如果甲公司只处置部分股权但仍保持重大影响,需要追溯调整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并调整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例如,在第二年,甲处置40%股权,剩余20%股权,需要根据子公司业绩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
总结来说,处理子公司股权处置时,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会根据丧失控制权情况、子公司净资产变化和相关调整项进行计算,最终结果与个别报表的收益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