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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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3:55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即便中间人打了借条也可以不还钱的,非法集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规定,明知当事人借钱用于违法犯罪却仍然把钱借给对方的,这种借贷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借钱的时候不知道对方是用于非法集资的,可以要求还债。
一、非法集资中间人没打借条可以不还钱吗?
借钱的用于非法集资的话可以不还钱,因为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非法债权根本不受保护。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明知对方用于犯罪行为,债权人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其他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二、非法集资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2、借贷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债务人基于胁迫、欺诈等情形出具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本事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违背了民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则,该债权利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支持。
3、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4、借条形式的分手费
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婚姻关系时,协商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青春损失费、分手费,通常以借条形式掩盖真实目的,但实际中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事实。一方以借条为凭证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对方提出证据抗辩不存在借贷事实,法院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链,说明借贷事实的发生时间、地点、交付方式,提供转账记录、收据等,如果借条系孤证,不能证明借贷事实真实存在的,借条无效。
5、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实际支付。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可能存在借贷合意,但是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发生,借条无效。
6、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知道对方借钱是用于非法集资,那所谓的写借条也只能是自欺欺人,正确的做法是,发现对方有非法集资这种行为以后就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不仅不报案,还把钱借给对方的,借款人很有可能也得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