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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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7 11:59
办理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收费标准是每件收取300元,如果美术作品是系列作品的话,从第2件开始每件收取100元,不过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是自愿的,即便没有进行登记,著作权也一样受法律保护。
一、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版权局收费标准是多少?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费用是每件美术作品收取300元的登记费,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但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二、哪些作品有著作权?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关于著作权登记,版权局的收费标准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如果美术作品的作者认为版权局的收费已经超过了个人承受能力,那也可以不进行著作权登记,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的情况下,美术作品著作权受到侵犯的,一样可以向版权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