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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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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9 15:23
一、二审终审制对判决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终审判决不服的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的上一级*申请再审。
2、向*申请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据此,你可以向同级人民*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不受理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提出申诉。
3、向*部门进行反映。
二、两审终审制
*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若同级的*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提起抗诉。
上一级*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强调诉讼案件,*审理的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经过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诉讼案件,另一类是非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具体争议而请求*确认一定的事实状态的非诉讼民事案件。
因此如果对二审的判决也不服的话,这个时候就只能通过上述的方法来尝试了,所以在应诉的时候我们需要充分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争取更多有利于自己的材料才能让*支持自己的几率的大些,否则的话就很容易出现对判决不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