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已经上了检查院 还能退贪污款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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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9:05
涉案赃款,不管什么时间都可以退还、上缴司法机关。如果在判决前主动上缴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9:12
可以退款,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9:08
如果是贪污犯罪案件的,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当事人或亲属是可以及时退还贪污款的,退还贪污款是量刑情节,可以从轻量刑,即是移送法院起诉后,在法庭判决之前退款都是从轻量刑情节,因此,案件在检察院审查或法院审理过程都可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