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0:2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5 13:59
不属于的,因为不在工作期间也不在工作场所内,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5 14:02
没有法律规定要承担责任的,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不需要有明确的不承担责任的条文。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5 14:03
不需要.不在上班期间发生的,单位是可以免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