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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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4:32
我国财产继承的方式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公民可以通过遗嘱自愿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如何立遗嘱才是有效的?父母可以任意指定一个人继承自己的财产吗?
网友咨询:
我爷爷和奶奶在1995年买了一套房子,后1998年爷爷去世了,此后奶奶就搬来我家和我爸妈一起生活,衣食住行,包括看病都是我爸妈在管,(我奶奶没有工作,所以没有退休金,没有生活来源),这套房子一直就空着,现在,奶奶去世了,我有三个姑姑,她们要求来争这套房子,可以说,自从爷爷走后,她们对奶奶没有尽什么赡养义务,现在老人走了又来争房,她们有权力分房吗?
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谢佳骏律师解答: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首先,法律上她们肯定有权利分财产,因为她们都是老人的子女,拥有老人的血脉,就算没有尽赡养的义务,但你们没权剥夺她们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第二、可以通过多方协商制定继承房屋的分配率,可以商议有人付钱获取房屋所有权,有人收钱放弃房屋所有权等方式进行分配。继承房屋后如房屋出售转让是要缴继承税的,税费很高的,这要计算清楚。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法院申请遗产分配,提交所有赡养老人、殡葬费用等的书面证据,可要求多分。
谢佳骏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谢佳骏律师,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律师及其团队主要从事企业综合法律顾问及风险防控、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及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民间借贷纠纷等,办理各类民事案件近千件,拥有丰富的调解及诉讼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