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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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04:59
天津驾驶证扣分的周期是自初次领主日期起算的,一般一年为一个周期,最多可以扣11分,如果超过12分的,那么就是需要到交警部门来参加考试,通过后才可以继续驾驶车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一、天津驾驶证扣分的周期是多久?
天津驾驶证扣分的周期,一般是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即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达到12分并且已将所有的罚款交清的,记分系统会在下一年(即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便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的分数值清零(清分不用钱),记分周期如此不断循环。一般可以分为网上缴费扣分或者直接去当地车管所处理违章窗口进行相应扣分处理,需要携带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行车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对于驾驶证注销的规定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所应对持证人按以下期限进行审验,审验时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验合格的,在驾驶证上按规定格式签章或记载。持未记载审验合格的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
(一)对持有准驾车型A、B、N、P驾驶证的、持有准驾车型C驾驶证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每年审验1次。
(二)对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2年审验1次,免身体检查。
第二十条 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注销准驾车型A、B、N、P。
第二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对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接受审验的,可委托外地车辆管理所代审。
第二十二条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车辆管理所应结合审验对持证人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核合格的,应换发驾驶证。因特殊情况下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事先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换证。 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
第二十三条持证人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自愿决定是否在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驾驶证、驾驶证登记资料和暂住证审核后,换发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的驾驶证登记资料为《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附件二)和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附件三)。
第二十五条对持证人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的,实行记分管理,并在驾驶证或驾驶证登记资料中记载。对超过违章、事故记录分数规定的,依法分别进行交通法规教育、考试和处罚。
对于天津驾驶证扣分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达到了严重的情节的,还需要从严来追究有关违法责任,如果对相关情况的是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