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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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6:38
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户口本户主,只是说明这人是这一户人家的主要代表,是这一户人家对外联系的代表,其他没有什么特殊权利,这一点肯定地可以告诉你。但是,万一这户人家发生了意外事故,追究事故责任时,那户主就是第一责任人。如有事故要处理,这户主就是这人家处理事情的合理代表人。但是,户主是没有权利将户口本上的人分出去的,此外,从我国常规看来,户口本上只有一个户主的,不可能存在两个户主的,并且户口本上的人一般都是属于直系血亲的。
法妞网友咨询:
我今年23岁,结过婚了,但结婚证还未领,打算近期去领.不需要结婚证可以单独立户口吗?有什么程序?如果审批需要多长时间?如何把女方的户口迁过来?(注:我和老婆是两个地方的,不在一个市)这些一般需要多长时间能办理完?
唐小五律师解答:
一,只要你满足一定的分户条件,比如有单独的房产(门牌号)那都是可以分户的,这根户口性质无关。
二,分户的条件及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唐律师补充:
自从“土地确权”工作推广开来之后,许多农民朋友才开始意识到“确权”的重要性,但在确权后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在确权之后,家庭成员出现变动,土地确权证上户主的名字可以更改吗?其实大多数人是在为自己新出生的儿女担忧,害怕其无法得到法律的承认,在日后无法拥有“自家的”土地。
生老病死是常见状态,比如先前的土地承包户主是家里老人的,为了方便日后土地的处理事宜,年轻一辈的便想将土地承包户名变更到自己的名下,但此时是不被允许的。需要满足以下这四个条件:
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
3、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的;
4、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不存在纠纷的。
唐律师结语:现在很多地方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我国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前只在部分省份展开。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