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点50分在单位食堂打饭摔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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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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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06:24
认定工伤首先要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果是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期缴纳社保则构成。如果认定为与企业之间构成劳动关系,中午吃饭摔倒,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摔倒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但如果是自己的原因摔倒的,或者与他人打闹的过程中摔倒的,则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认定未工伤的,案发事人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提出自己的申请主张,然后向工伤认定部门来递交相关的身份证材料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