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姑苏区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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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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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1 13:50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采用独特的“区政合一”管理模式,由姑苏区委、区政府和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党工委、管委会共同负责。这一模式下设有18个主要工作机构,包括:
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与管理。
组织部,负责党的组织建设与人事管理工作。
宣传部,承担舆论引导和文化宣传的任务。
统一战线工作部,处理统战相关事务。
政法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行政工作。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机构设置与编制事项。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经济发展与规划工作。
经济和科技局,推动经济与科技创新。
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教育与体育领域的事务。
监察局(与保护区纪工委、姑苏区纪委机关合署办公),监督与纪律检查工作。
民政局,关注社会福利与社区服务。
司法局,负责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
财政局,管理财政收支与预算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
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负责城市建设和维护。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保障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政策。
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保护和生态管理。
审计局,进行财政审计和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保安全生产和管理。
此外,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委会设有四个专门机构,它们分别是:
古城保护和规划国土局,负责古城保护与土地资源管理。
历史街区景区管理局,负责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旅游业发展。
文化商旅发展局,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繁荣。
新城建设发展局,负责新城区的建设和经济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作为苏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委托由保护区管委会和姑苏区人民政府共同管理。
扩展资料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是苏州市重要的政治经济、对外贸易、工商业和物流中心,也是重要的文化、艺术、教育和交通中心。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要求,经苏州市委研究决定并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决定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以原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行政区域为姑苏区的行政区域,姑苏区政府暂驻苏锦街道平川路510号,并于2012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