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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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07:54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定义,若被告实施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身受损害,在刑事诉讼全过程中,均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方面的诉讼请求。若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则其最亲近的法定代理人和亲属有权代表其提出相关诉讼。若涉及到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之际,亦有权利提出相应的附带民事诉讼。在盗窃罪这一类案件中,倘若被害人遭受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他们便可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追偿因盗窃行为所引发的损失。若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和亲属则有权以被害人名义发起民事诉讼。同样地,若盗窃行为对国家或集体财产造成了损害,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之时,亦可同时提出民事诉讼。因此,提起盗窃罪民事诉讼的途径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通过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另一种则是在特定情形下,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或集体发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