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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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3:1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服刑期间,是不能享受政治权利等其他的权利。这也是犯罪者对自己违法行为所应该承受的一种惩罚和责任。但是刑满释放后,犯罪者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么以后他应当享受的权利,还是应当正常享受,包括养老金的领取。
网友咨询:
一位服刑20年的人员出狱,现年46岁。面临的问题是,父母已经去世,无业无房无保障。赞寄住于亲戚家中。
国家对此类人员有何社保政策?以及此类政策如何申请享受?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王运才律师解答:
第一、可以申请街道补助;
第二、去街道和居委会找相关负责人了解;
第三、一般低保和失业救济金可以获得。
王运才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十五条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如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办理失业登记前,您需要去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户籍登记。在办理户口登记后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王运才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学士,中南大学刑法学硕士,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建设工程,刑事辩护。曾在上市公司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承先做人,后做事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