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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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2:02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1999)详细规定了化学品标识的内容、格式等关键事项,以下是对该规定的精要解析:
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组分标识包含了中文和英文的通用名称、分子式、化学成分及组成、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UNNO和CNNO),以及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 13690规定的符号的标志。每种化学品最多选用二个标志。
警示词的使用依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分别采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进行警示。当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时,会使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应位于化学品名称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性概述部分简要描述了化学品的燃烧爆炸危险特性、毒性以及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旨在提供必要的安全信息。
安全措施部分提供了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必须注意的事项以及发生意外时的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若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则需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这部分旨在指导用户正确应对化学品引起的火灾。
批号信息包括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有助于追溯和管理化学品的生产历史。
提示用户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这部分强调了获取详细化学品安全信息的重要性。
生产厂(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信息提供给用户,以便在需要时联系生产方获取更多信息或解决疑虑。
应急咨询电话部分填写了生产应急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旨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用户能够迅速获得专业的帮助和指导。
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1999)明确指出:安全标识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标识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在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若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