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属于我,但是我卖给了亲戚,现在反悔,请问能否收回房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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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4:20
一、挂失无意义,因为对方有收条,可以证明他是购得此房。
二、目前,如果你已经把房子交付对方,又无证据证明是借款,打官司会败诉。
三、你想收回房子,要先收集证据,证明双方实际是借款。如果有知情人,可以请求知情人为你作证,没有的话,可以在请两位与你们纠纷双方无利害关系的人,与你一同再次与对方协商(可以说多还钱,把房子要回来)并私下录音。
四、搜集不到证据的话。如果房产证只是你的名字,实际是家庭共有,可以起诉买卖无效。
当初写那个收条,就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了,以后再也不要干傻事了,作出比较大的决定前,咨询一下律师比较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4:20
没问题,能收回来,,放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4:22
你的应该签条不具法律效力,没有公证。如果你已经还清借款,可以起诉对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4:22
房子不是你一个人的吧,你老婆不同意啊!呵呵!你无权私自处置夫妻共有财产啊!
因此卖房子就是侵害了你妻子的权力。
最好还是协商,毕竟是亲戚嘛,就算当不成亲戚,也不要搞成仇人,对吧!你看看多给点钱,算是高利息,看看对方能不能接受。我想最终你那亲戚也是为了钱。
只是你们一起商量一下,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位罢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4:21
这个事情太简单了,你找一个律师不就解决了吗!几十块钱的事,在这里大家都不了解具体情况,都说的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