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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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20:20
2011年7月12日,一场备受瞩目的一审公开庭审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春江的受贿案中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进行。此案的焦点集中在被告人张春江自1994年至2009年期间的任职期间,他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以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上,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及受贿行为。
根据沧州市人民*的指控,张春江在长达十五年的时间里,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总额高达人民币746万余元的财物。值得指出的是,案发后,所有涉案的非法款项和财产已全部被追缴,这将直接影响*对张春江受贿罪的定罪量刑。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展示了相关证据,充分揭露了此案的细节。张春江的律师也出庭为他进行了辩护,试图为他辩护或减轻罪责。庭审现场,旁听席上聚集了数十名关注此案的群众和媒体记者,其中包括张春江的家属,他们密切关注着审判的进展。
目前,法庭已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公众和法律界人士都在等待最终的裁决结果,以了解张春江的法律责任。这起案件的审理将对法律界和公众对职务犯罪的理解产生重要影响。
张春江,男,1958年7月出生,山东烟台人,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副总裁。2009年12月26日,经*纪委证实,张春江因涉嫌严重违纪,在接受组织调查。2009年12月31日,据*组织部证实,*已决定免去其职务。2010年2月5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张春江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2010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1年7月12日沧州市中级人民*一审公开审理张春江受贿案,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放弃上诉。8月2日,死缓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