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7 02:2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7 20:44
上海报户口需要的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件,还有就是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本。除此之外,如果是存在监护人的话,那么还是需要有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完成这些材料之后,就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来进行办理了。一、上海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或外省市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材料;
4、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父亲与祖父母或母亲与外祖父母的关系凭证;
7、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凭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8、婴儿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境)外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对其出生情况的认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二、上海新生儿上户口条件是什么?
父母拥有上海市户口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1、婴儿可以在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2、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审核批准后,可以在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3、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现役军人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1、母亲为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其所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所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海户籍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上海市居民,现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海市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要在上海落户的话,肯定是需要完成一定手续办理的,首先是需要准备好相对应的一些材料,然后直接到当地的派出所来办理就可以了,否则很容易导致来回跑手续,相对来说就会弄得比较繁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