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0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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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1:38
劳动合同如果遗失不用非要开声明直接到公司的人事部门去说明情况然后进行补办就行,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如果有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遗失,都需要进行及时的补办。这样才能够切实保障双方的权益。一、可以劳动合同遗失声明补办吗?
可以补办。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
如果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方法同上。
有合同,是不能再补签的,除非用人单位愿意。
二、合法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因此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是保障双方的权益,如果劳动合同有所遗失,一定要抓紧时间赶紧的去公司的人事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的补办。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就必须要各执一份,这样既是保障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