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0 23:3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9:27
在招标过程中,废标和无效投标是两种不同的结果,它们对招标流程和中标结果的影响各有不同。
废标是指整个招标过程发生问题,导致整个活动失去继续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一旦出现,之前的招标、开标和评标步骤都将被迫终止,即使已经确定了中标候选人,其中标资格也将被宣布无效。这意味着,废标是针对整个招标活动的,它不仅仅影响到中标,也影响到整个招标活动的进程。
相比之下,无效投标则是针对个别投标人的。当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或存在严重问题,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这意味着这个投标人将失去参与后续评审的机会,即使他们在之前的竞争中表现突出,也无法改变其投标被否定的结果。因此,无效投标的焦点在于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它影响的是投标个体,而非整个投标活动。
总的来说,废标是对招标活动的全面否定,而无效投标则针对的是某个投标人的具体行为,对中标可能性产生影响。两者在处理方式和影响范围上存在显著差异。
扩展资料
现有法律规定有两种意义上的废标。 招标投标中的“废标”指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或者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作出的无效的处理。 政府采购中“废标”指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两种废标具有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