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1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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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22:11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设置了一系列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1. 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事务,包括文秘、信息、保密、会务、接待、信访、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监督。
2. 政策法规处:负责文件的拟定、审核,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 计划财务处:负责城市规划和资金管理,包括资金计划、城建项目管理、公共资金监管、信息统计和行业产品价格协同管理等。
4.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实施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和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涉及公有住房出售、购房补贴等管理工作。
5. 住房保障处:实施住房保障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资格、危旧房改造、私房政策落实等工作。
6.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信用体系、房地产开发、交易与权属管理等。
7. 物业管理处:管理物业管理行业,负责执业资格管理、新建物业验收、业主委员会指导等。
8. 城市建设处:负责城市规划、供水、防汛、污水处理、绿化、城建项目管理等工作。
9. 村镇建设处:负责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10. 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负责建筑节能、科技发展,组织技术研发和国际合作,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制定。
11. 建筑市场监管处:监管建筑市场,负责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等管理工作。
12.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验收。
13. 行政服务处: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企业及个人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14. 组织人事处:负责干部人事管理、统战、侨务、妇女工作等,指导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5. 宣传教育处:负责宣传报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教育培训指导。
此外,局内还设有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审计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团委和工会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