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1:2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2:34
香港实施了一项新的奶粉限购规定,以保护36个月以下婴幼儿的食品安全。根据修订后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从香港出口供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必须持有有效的出口许可证,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这项法规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奶粉被大量囤积和出口到需求量大的地区。
对于个人携带,年满15岁的离港人士可以携带适量的配方奶粉,但不得超过净重1.8公斤,大约相当于两罐。这主要是为了满足私人需求,但必须遵守这一限额。违反此项规定的人,将面临重罚,最高罚款可达50万元港币,且可能面临两年的监禁。因此,香港居民在购买和携带奶粉时,务必遵守这一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由于中国内地的婴儿奶粉曾出现三聚氰胺等质量问题,相对而言港澳地区和海外的奶粉质量让人放心,近年中国内地消费者通过各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地抢购港澳和海外零售市场的婴儿奶粉,造成很多地方尤其是港澳当地奶粉市场出现供应紧缺。 为限制抢购奶粉,适当预留婴儿奶粉给本地居民,香港特区2013年3月1日起实施《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根据该法例,离开香港的16岁以上人士每人每天不得携带总净重超过1.8公斤的婴儿配方奶粉,这相当于普通的两罐900克奶粉,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奶粉限购令的根源之一,是内地居民对优质婴儿奶粉的渴求,而内地市面供应的奶粉难以让消费者信赖和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