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四川省企业需补缴1-3月的工伤费率差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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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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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7:25
四川省部分参保单位在社保收费系统中发现,4至6月的工伤缴费单据费率低于当前费率。这背后原因在于社保局每年依据企业上一年工伤赔付率调整浮动工伤保险费率。2024年3月底,四川省对全市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进行了调整,但今年的税务收费系统在执行费率浮动时,自动核算生成补差、退费功能尚不完善,导致1-3月费率差问题未能及时处理。
本月,税务系统完成调整后生成1-3月工伤费率差的补收征缴。若单位工伤费率上浮,从4月起按新费率执行,本月补收1-3月差额。若费率下浮,则税务系统将在8月缴费时自动生成退费数据,用于抵扣冲减。单位需注意及时完成补缴或核查退费。
重要提示:
1. 工伤保险为单位参保,1-3月在册参保人员(离职或退休者)均需进行补差征缴。
2. 若单位工伤费率下浮,1-3月工伤缴费中应退下浮部分。8月生成的退费冲抵数据需由单位自行向税务局查询获取。
本次仅涉及工伤费率差补缴征收,预计近期将发布社保基数线调整文件,可能包括上半年工伤基数差的补缴。我们将持续关注并及时转发讲解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