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21:5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17:18
1,2009新规下的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包括: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2,从2008年起,企业不再提取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以内扣除。即低于14%按实际扣除,高于14%的部分,年终汇算时要进行纳税调整。 没有其他你漏掉的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17:18
福利费据实列支后,在月末要进行分配摊销,如对某车间员工发放了困难补助(发放时的分录你已经知道了),月末分配时应该借记制造费用-某车间(工资薪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按新规,福利费是没有期末余额的,也就是开支多少分配多少。不知道这样讲你明白了吗?实际发生的福利费由其受益的成本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