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22 09: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1:48
侵占集体财产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一种犯罪类型,侵占集体财产罪的量刑问题,法律有相关规定,那侵占集体财产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侵占集体财产罪如何认定?侵占集体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哥哥是村里的会计,平常他就一直利用职务的便利,偷偷拿点村里的钱去赌博。现在被发现了,他构成侵占集体资产罪了吗,会怎么量刑?
广东宝锋律师事务所唐小琴律师解答:
对于侵占集体财产的处罚:
《关于村名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解释的批复》,对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之便,讲村民小组的集体财产非法占有,数额巨大的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侵占集体财产的认定;
侵占集体财产罪,即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将自己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非法转为己有的行为,予以立案。
唐小琴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
侵占村集体资产是不是贪污,依据侵占人的身份而定,如果是村干部侵占的,是职务侵占的行为,如果是村支侵占的,可以认定为贪污。
贪污受贿犯罪在犯罪主观意识上是出于故意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只要是非法获取财物的贪污、受贿行为,不管事后赃款赃物的去向如何,即便用于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也不影响贪污、受贿罪的认定。
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里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唐小琴律师于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后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深圳执业十年。主要从事两类法律服务:1、刑事辩护业务;2、公司法律业务,包括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