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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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8 01:50
一审法官不移送上诉材料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向上级法院申诉,正常情况下,一审法院收到上诉材料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在实际生活中一审法院没有及时上报的,那么当事人就只能通过申诉的方式来解决了。一,一审法官不移送上诉材料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民事诉讼二审程序
1、立案: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裁定的时间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移交送来的材料急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因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裁定结果不服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提起上诉时可向原审法院提交材料,再由法院交给上一级法院。
所以实际生活中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并不是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材料就可以了,还需要确认自己提交的材料一审法院是否有正常移交给上一级法院,只有移交到上一级法院了,我们的二审才能正常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