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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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07:42
庆历二年(1042)春,二十二岁的王安石考中进士,名列上等,从此步入仕途,最初被任命为签书淮南节度判官职,给扬州地方长官韩琦当幕僚。任职三年后,按宋制可以准许呈献文章请求投考馆阁的职位,是一般士大夫求得更高官职的途径,但王安石不走这条路,他愿继续在地方任职,于是在庆历七年(1047)出任鄞县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