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泉新路直行绿灯没有右拐指示图标的情况下走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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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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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6:02
从描述来看,此种被拍到可能会被罚款扣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中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所以结合描述来看,描述中的情况是当前方信号灯亮绿灯时,未按地面导向车道的导引驶入右转辅道,而是从主车道(估计是直行车道)右转了,此种情况就是违反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中的规定,属于“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的情况,在管理比较严格的城市,一旦被监控设备拍照的,是会罚款扣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