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对方不给,案子够一年,终止后,多久才能申请恢复执行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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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16:36
死亡赔偿金应该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到位,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时间拖得越久越难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16:33
一、执行的期限规定: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二、法院执行不作为的救济途径:
1、 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申请提级执行;
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16:37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