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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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22:27
如果邻居强占公共楼道,这种行为是侵犯权益的,门口楼道属于共用部位,业主不能占用。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户外的楼道不是业主私人所有,属于房屋的公共部位,属于该栋楼的全体业主所共同,因此作为私人不得占用户外楼道空间。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邻居强占公共楼道就是侵犯相邻业主的权益,具体怎么处理我们建议可以参考以下几种: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