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5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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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01:44
17岁租房签合同是否可以违约要根据合同的条款而定,如果签订的合同属于与17岁的智力相适应的,那么就是有效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合同签订情况来处理,存在违约的就需要追究违约责任。一、 17岁租房签合同是否可以违约?
17岁租房签合同,如果是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那么就是有效的,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如果存在欺诈或者欺骗的行为,那么合同是无效的。十七岁虽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只有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才有效。法定代理人若不追认,那么合同就不产生效力。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但是并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所 有合同都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二、《民法典》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7岁租房签合同,也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对于合同效力的影响在于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和素质,如果17岁的公民存在精神病或者其它的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