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是否可能构成诈骗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6 00:1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7 11:44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违背了信用卡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且借助信用卡等手段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最终骗取到了明显金额较大的财务。
此处"利用信用卡"一词,主要是指通过使用虚假制作、废止的信用卡或是冒用他人的合法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手法来实施的欺诈行为。
其中,信用卡诈骗罪作为一类特殊的诈骗犯罪类型,与普通意义上的诈骗罪存在着特别法与一般法之间的差异性关联。
在信用卡诈骗罪中,信用卡其实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被看作是犯罪的重要工具。
当行为者把信用卡视作诈骗活动的操纵器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别法优先于一般的原则,将根据其性质认定为本罪,并据此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对于实施信用卡诈骗罪的嫌犯,其所面临的刑法量刑大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是罪犯经过审慎评估后确实表现出诚挚的忏悔之心,同时*也认为在现阶段暂时无需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亦不会对公众造成新的潜在风险,并且罪犯本身并非累犯或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时,可以考虑暂缓刑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