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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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9 23:1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管理自治区公务员局的全面事务,包括机关党务、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后勤、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等事宜。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方面,政策的制定和指导工作主要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导,与自治区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共同协作。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则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而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则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手处理。
原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整建制划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具体的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将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局,尽管名称变更,但其机构级别、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办公地址设在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劳动保障大厦,邮政编码为530022。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