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l又被判刑的机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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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7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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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3 05:22
取保候审后被判刑的可能性有多大要根据是否存在实际的违法事实而定,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的最终结果。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经历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而在这三个阶段的任何办案机关均有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权利。
因为是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仅保障了犯罪嫌疑人一定的人身权利,更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会撤销、不诉,甚至有可能到后一个阶段仍然会予以逮捕。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有侥幸心理,仍需要继续配合诉讼,或寻求辩护律师的帮助。最终等待终局性的法律程序。
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安机关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决定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提出没收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意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意见后五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是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仅适用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适用缓刑的犯罪嫌疑人较多。但是,取保候审毕竟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实体处理结果。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仍有可能被判处实刑。但相比没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判缓刑的几率就要大得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