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小企业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要辞职老板不给工资,请问这种情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4:34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7:37
没有签合同,单位严重违法,你有充分的法定理由辞职,单位不得扣押工资,你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需要走法律程序,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等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7:32
你要收集好工资条或者是他给你开工资的凭证,然后向劳动部门提出双倍工资的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7:34
1、未签劳动合同,严重违法;
2、你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申请赔偿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0 07:36
只要你有工资条 工作证等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明就可以到劳动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