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4:1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12:30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所欠的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的话,那么是由双方来进行共同偿还的,但是如果是属于婚前个人的欠债情况的话,那么是归个人来进行偿还,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一、夫妻离婚冷静期欠债的话怎么办
如果是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婚前个人债务,那么由个人偿还。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债务必须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始于婚姻关系生效,终于夫妻关系终止;
2、债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双方也可以是夫妻中一方;
3、所付债务必须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并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
大多数情况下,用于夫妻生活之间的债务,夫妻商定利用共同财产清还,共同财产不够时再分别承担份额。
二、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类型有哪些
1、夫妻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类型有: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
(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
(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话,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的冷静期,而在此期间如果有欠债的情况,需要判断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话,那么是由夫妻双方来共同进行偿还。否则的话只需要个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