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4:2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19:11
所谓的耳环,项链和戒指都是在婚后老公买给老婆的,所以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不能够算作是个人财产。严格意义上来说,如果你们离婚,这些也是需要拿出来平分的。但是我想你们两个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应该是要商量好的,大的房子,车子以及你们的存款肯定要平分,至于这些小的首饰,我觉得就没有拿出来平分了。如果这些都要分,那么像你们的鞋子,衣服,还有一些什么剃须刀之类的,难道都要分吗?所以作为男人要大方一点,既然送给老婆的,那么就让她带走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19:10
根 据《婚姻法》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夫妻一方的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19:14
婚后给老婆买的东西属于赠予,只要对方接受,那么就属于其个人合法的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19:09
婚后夫妻双方为对方个人购买的东西,如接受,均属于个人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19:13
当然是老婆自己的财产了,这部分不属于男方,所以对方没资格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