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07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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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1:09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那么,股权登记日卖出股票还能分红吗,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买的是民生银行,股权登记日是2010年12月31日,分红日期预计在2011年5月,请问在股权登记日后,分红日期前卖出该股票是否还能享有分红?
上海申格律师事务所韦勇律师解答:
股权登记日之前持有的股票,就能得到赠送的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假如第二天卖掉了,也能得到赠送的分红。总之,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的时刻拥有该公司的股票,就能被券商系统登记,在次日就可以得到分红。如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卖掉了,就不能拿到赠送的分红。
股权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第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韦勇律师解析:
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股权登记是确定或变更具体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权的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股权登记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登记,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四种形式表现出来。理论上存在股权的交付与移转,以出资证明书的交付为准,或者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或者以工商登记为准。
出资证明书的证明效力弱于股东名册,因其不是法律承认的流通证券形式,不能像股权证券化的股票那样具有设权证券的功能,不能通过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者背书方式产生股权变动的效果。所以,股权的移转不以交付出资证明书为准,而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
办理过数百个案件,执业数年,像对待初恋情人一样对待律师这个神圣的职业,认为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努力涉猎佛,儒,道等人性沟通的最高层次,成功运用专业知识和心理沟通技巧解决许多疑难法律纠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1:09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那么,股权登记日卖出股票还能分红吗,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买的是民生银行,股权登记日是2010年12月31日,分红日期预计在2011年5月,请问在股权登记日后,分红日期前卖出该股票是否还能享有分红?
上海申格律师事务所韦勇律师解答:
股权登记日之前持有的股票,就能得到赠送的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假如第二天卖掉了,也能得到赠送的分红。总之,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的时刻拥有该公司的股票,就能被券商系统登记,在次日就可以得到分红。如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卖掉了,就不能拿到赠送的分红。
股权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第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韦勇律师解析:
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股权登记是确定或变更具体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权的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股权登记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登记,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四种形式表现出来。理论上存在股权的交付与移转,以出资证明书的交付为准,或者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或者以工商登记为准。
出资证明书的证明效力弱于股东名册,因其不是法律承认的流通证券形式,不能像股权证券化的股票那样具有设权证券的功能,不能通过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者背书方式产生股权变动的效果。所以,股权的移转不以交付出资证明书为准,而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
办理过数百个案件,执业数年,像对待初恋情人一样对待律师这个神圣的职业,认为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努力涉猎佛,儒,道等人性沟通的最高层次,成功运用专业知识和心理沟通技巧解决许多疑难法律纠纷